清朝女子嫁妆的标配是哪些东西,都有着哪样的说法?

2025-05-06 06:3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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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嫁妆,即为女性出嫁时,娘家准备的陪嫁至夫家的结婚用品及财产财物,亦称“陪妆”、“妆奁”。这一最早可以追溯到先秦时期的传统习俗,因为传统封建礼制的约束,发展至清朝时期被赋予了另外的含义。

作为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在中原地区历史悠久的儒家文化影响下,清朝将封建礼制、伦理道德发展到极致状态。婚嫁行为,作为直接关系到传统伦理道德、封建礼制约束的所在,几乎成为对女性最具代表性的道德评价标准。


清朝时期的女性出嫁较之现今社会,有着较为明显的几处特点:

1、出嫁年龄较小,清朝时期对成年的评定界限较之现在要远远提前,12岁甚至更小的年龄,就开始谈及婚嫁。

2、男女婚事,必须依照“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的基本原则。清朝乃至所有的封建皇权社会中,自由恋爱乃系一个遥不可及甚至不为人知的行为。男女之间的婚嫁,必须严格听从父母的安排,经媒婆介绍,就决定了终身大事。

3、对婚前“男女之事”的严格杜绝。在传统的封建礼教约束下,未出阁的女性除了自己的父亲和兄弟,几乎不同外界男性接触。所谓“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就是那个时期女性未出阁之前最真实的写照。


可是,清朝女性出嫁后,在上述几个特点的直接约束下,又会出现两个必然会出现的“难题”:

1、年龄尚幼的、未经人事甚至未曾蒙面的小夫妻,该如何顺利度过洞房花烛夜?

毕竟在当时的传统伦理道德和封建礼教的约束下,年幼的男女双方对夫妻之事的认知程度、熟悉程度乃至掌握程度几乎为零。更重要的是,这对小夫妻乃系只见数面,更多的是从未蒙面的所在。清朝时候的女性,地位地下,乃系男性的附属品所在,其最大的价值就在于传宗接代、繁衍子嗣。

诸多条件约束下,洞房花烛夜乃至后面的夫妻生活都无法正常进行,何来繁衍子嗣?


2、出嫁姑娘的娘家,该如何向男方乃至祝贺亲朋隐晦的证明姑娘的“清白之身”?清朝时期,男性对于女性“清白之身”

的要求,甚至不关乎所谓的处女情结”,而是一件女性道德水准的最低评价标准,关乎女性整个家族颜面的关键因素所在。

《仪礼·丧服》中给出了传统社会,男性休妻的七大理由,即为著名的“七出”:七出者:无子,一也;淫佚,二也;不事舅姑,三也;口舌,四也;盗窃,五也;妒忌,六也;恶疾,七也。其中,仅次于“无子”之大不孝之后的“淫佚”,既包括了婚后的行事不检、有违妇道;更包括了婚前女性的贞节有失、道德有丧。而这一修妻理由能够排在“七出”中的第二位,就足以证明封建礼教对婚前女性“清白之事”的高度重视和着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