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老公同意完全可以加老婆的名字,婚内房产为共有财产,如属婚前房产,在双方同意情况下也可以去办理共同房屋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看你们是啥实际情况吧,也看你对她的心是怎样,如果你觉得她值得你所有的付出,那加个名字肯定不是事,如果她表现的不是很大气,而是有些隐藏的想法,相信你能看出来。
建议你写你父母的名字吧。。。现在离婚率这么高,如果是你全款买的房,以后万一离婚了,房子必须分对方一半。。。我们这就有一个人结婚前买了房和车,结婚后生了孩子女方要求房子车子都要加上她的名字,男方一开始不同意,但是女方以离婚为要挟不得已加了女方的名字,几年后他们离婚了,女方要求分割财产,现在闹到法院去了。。。很麻烦!
看情况咯,如果你对你的婚姻有信心,就加,而且你们两共同承担分期费用,没信心,估计就难了
来一招以退为进,你把自己的名字也去掉就留下你爸的名字,留给你爸养老用,那你老婆没话说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