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入户。
购房落户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户口薄或者户籍证明(如果户口薄无法提供,则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开具户籍证明)
2、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未办房产证者提供)和商品房备案证明(附在购房合同内)
5、房屋信息摘要(市房管局开具)
6、不动产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次性付款提供)
7、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按揭买房者提供)还款证明(在贷款银行开具连续六个月还款记录证明)
8、《门牌号证明入住证明》,再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开具)
9、填写《落户申请表》
购房落户的办理流程:
购房落户的流程简单来说就是将户口从原所在地迁出,然后在购房所在地办理新的落户手续。
主要有以下三个步骤:
第1步:准迁证办理
办事部门是房产所在地各个公安局办证核心
需要办理的事项是:带好之前准备好的材料,在购房所在地的公安局办证核心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第2步:办理原籍下户
办事部门当然是户口的原籍公安局或者户口原籍派出所。
这一步需要办理的事项是:拿好户口薄、身份证原件以及准迁证在原籍办理落户手续。这一步便可以拿到《户口迁移证》。
第三步:在购房所在地办理上户
办事部门在房产所在地的各个公安局办证核心就可以
这一步的办理事项是:带好身份证、一寸照片以及户口迁移证到公安局的办证核心办理上户手续。
注意事项:
需要申请的朋友带好上述需要准备的材料后向需要办理落户的所在地受理单位申请,并填写申请落户表;受理单位需要在10个工作日内对证明材料做出调查审核,而且需要将有关材料上报给当地的公安分局;而公安分局需要在10个工作日内回复审核意见,且需要将有关材料上报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在10个工作日内需要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此时,受理单位在接到审批决定2个工作日内,应该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如果审批人经批准同意,就可以到市公安局领取准予迁入证明,还需要持准予迁入证明到原籍办理户口迁移证。较后需要凭两个证件到购房落户地办理落户手续。
参考资料:http://news.xinhuanet.com/yzyd/house/20140807/c_1111976955.htm
若你想用购房入户的方式入户,那是不可以的。但你可以以外市人员在佛山市常住户口入户方式。但需满足以下四个条件之一。
在我市经商、就业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在市内有固定居住地,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入户。
1、连续在我市经商、就业,暂住7年以上;
2、连续在我市居住并缴纳社会保险费5年以上;
3、连续3年在我市居住,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5万元以上,并已缴纳社会保险费;
4、为我市社会治安、经济建设做出重大贡献,受到区级以上政府或市级以上政府部门表彰、嘉奖,或获得区级以上劳动模范、优秀员工称号及科研成果奖。
注:
在各区经商、暂住、缴纳社会保险、纳税的,可跨区申请入户;在市一级经商、缴纳社会保险、纳税的,可任意一个区入户。属于区级奖励的,应在所属区入户,不得跨区;属于市级奖励的,可在任意一区入户。
二手房可以落户,但必须房产证是本人的名字。而且原房东的户口必需要迁走。
同时,需要准备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户口及书面申请;
2.被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3.《非迁非、农转非户口审批表》;
4.房产证和购房发票;
5.《结婚证》;
6.省外人员需出具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无违法犯罪证明。
佛山二手房能入户,买房落户的流程如下:
1、外埠人员在沈购买成套住房,取得合法的房屋产权证,准予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及同住父母办理落户。
2、办理手续如下:申请书,身份证,户口薄,婚姻状况证明,产权证,契税证,2008年7月1日以后外埠居民购买的二手房,取消《房地产转让(落户购房)登记申请审批表》,改为《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办证联》,办理户口登记申请书。以上材料均需复印件。
3、迁入二手房落户的(含外埠居民购房),对原住户户口未迁出,但在我市其他地区有房屋且具备落户条件的,应动员其尽快办理户口迁移。找不到原房主或有特殊原因的,由购房人写出落户申请书,自愿承担落户后所引发的相关法律责任,可准予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