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公司签的劳动合同时间是三年零两个多月,合同到期了,公司不续签,已提前一个月通知我,有多少赔偿金

2025-02-24 23:5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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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以及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公司应该支付你3个半月工资。(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回答2:

有3个半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回答3:

这个的话公司不想跟你在继续签劳动合同了,公司已经按了正常的程序走了

回答4: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到期不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的,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要记住:劳动合同终止支付经济补偿金实施时间是2008年1月1日开始,2007年12月31日之前工作时间是没有经济补偿的,三年零两个月对应的经济补偿是三个半月的工资。月工资为终止合同前本人的12个月的平均工资(应发工资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