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方式以及步骤:进入学校之后会有专人指导,一般来说申请绿色通道的同时必须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录取通知书中有国家助学贷款的表格,有一张是保证书,另外一张是家庭情况调查表,。具体情况各个学校不同,,不明白的到学校后可以咨询相关负责人:如班主任和副班主任,还有辅导员。
“绿色通道”是确保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今年各公办和民办普通高校在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要尽快全面了解录取新生的家庭经济状况,重点掌握生源地为汶川等地震灾区、南方洪涝灾区学生的家庭受灾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前做好资助工作预案。
要在新生入学时,对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新生开通“绿色通道”,确保其顺利报到注册、入学就读;要进一步完善“绿色通道”实施办法,细化操作程序;要加强对“绿色通道”工作的组织领导,校内各有关部门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每一个工作环节,以确保“绿色通道”畅通无阻。
扩展资料:
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教育部规定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都必须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家庭经济情况,分别采取不同的办法予以资助。
“绿色通道”包括绿色通道爱心礼包、灾区应急救助金、缓交学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受理、临时困难补助、资助入学路费等六项内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大学绿色通道
申请方式以及步骤:进入学校之后会有专人指导,一般来说申请绿色通道的同时必须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录取通知书中有国家助学贷款的表格,有一张是保证书,另外一张是家庭情况调查表。
具体情况各个学校不同,不明白的到学校后可以咨询相关负责人:如班主任和副班主任,还有辅导员。
“绿色通道”是确保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今年各公办和民办普通高校在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要尽快全面了解录取新生的家庭经济状况,重点掌握生源地为汶川等地震灾区、南方洪涝灾区学生的家庭受灾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前做好资助工作预案。
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1、入学时不能一次性交清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先将乡、镇一级政府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交年级辅导员或系(院)党总支书记处。
2、系(院)党总支书记、年级辅导员在收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证明后,应及时对该生的具体情况做认真调查了解。并向学生讲明有关政策,做学生细致的思想工作,劝其尽量交纳学费。
3、经系(院)总支书记、辅导员了解核实,确实不能一次交清费用,又已提交书面助学贷款申请和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的学生,可写出缓交预计贷款学费金额的缓交申请,交年级辅导员或总支书记。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大学绿色通道
每个学校有个固定的位置,你问其他同学撒?每年都有老生接待的,进入大学后要主动点才好。专门负责绿色通道办理的同学或者老师,给你一个像名片大小的纸张,所谓的绿色通道就是可以暂时缓交部分费用。先让你入学再慢慢的补交费用
第一步:学生提出申请。
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学校机构提出申请,领取《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等材料,如实完整填写,并准备好有关证明材料一并交回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学校机构”)。所要提交材料包括: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2)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3)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
(4)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
(5)银行或学校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和资料。
第二步:学校机构进行贷款初审。
学校机构在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下达的年度借款额度及控制比例内,组织学生申请借款,并接受学生的借款申请。
学校机构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其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初审工作将在收到学生贷款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此项工作完成后,学校机构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并对有问题的申请进行纠正。初审工作无误后,学校机构在10个工作日内,在审查合格的贷款申请书上加盖公章予以确认,将审查结果通知学生,并编制《国家助学借款学生审核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与申请资料一并送交中国银行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银行”)。
第三步:经办银行进行贷款审批。
经办银行在收到学校提交的《信息表》和申请材料后,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如有差错或遗漏,会要求学校进行更正或补充。经办银行的复审工作在收到学校提交的真实完整的申请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在全部审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经办银行将统一编制审查合格的借款学生名册随同空白借款合同及借据送交学校。
第四步:与学生签订借款合同。
贷款申请被批准后,学校根据经办银行提供的借款学生名册,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组织学生填写、签署借款合同及借据的工作,并提交经办银行。
经办银行在收到学校统一提交的借款合同及借据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签署工作,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签署完毕的借款合同送达学校机构。学校机构在收到借款合同及借据后,5日内发还给借款学生本人保管。
第五步:贷款的发放。
经办银行在与借款学生签署借款合同及借据后20个工作日内,会将首年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贷款统一划入学校在经办银行开立的指定账户;第二年及以后学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贷款在每学年开学后20个工作日内划入学校指定账户。经办银行为每名借款学生办理一张借记卡或活期存折,将借款学生名单及借记卡号明细提交学校以便学校按月将生活费划入该账户。
第六步:贷款的偿还。
借款学生在使用助学贷款完成学业后,应重视自身信用,按时归还贷款。每年毕业离校60日前,学校会组织借款学生与经办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经办银行会派人上门服务,为借款学生讲解还款有关事宜,并解答借款学生的咨询。
借款学生毕业后,应按月偿还贷款本息,但可自主选择毕业后24个月内的任何一个月起开始偿还贷款本金,也可提前偿还贷款本金。
借款学生应在借款合同中授权经办银行于约定还款日自动从其在该行开立的个人账户中扣收应偿还本息,直至全部贷款本息偿清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