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田坦途报废年限?

2025-03-02 14:35:49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丰田坦途是有载货能力的皮卡车,报废年限是12年。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第五条  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10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十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

扩展资料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中规定:

第十一条 回收的报废机动车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拆解;其中,回收的报废大型客车、货车等营运车辆和校车,应当在公安机关的监督下解体。

第十二条 拆解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具备再制造条件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出售给具有再制造能力的企业经过再制造予以循环利用;不具备再制造条件的,应当作为废金属,交售给钢铁企业作为冶炼原料。

拆解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以外的零部件符合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等强制性国家标准,能够继续使用的,可以出售,但应当标明“报废机动车回用件”。

第十三条 国务院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的部门应当建立报废机动车回收信息系统。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如实记录本企业回收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等主要部件的数量、型号、流向等信息,并上传至报废机动车回收信息系统。

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的部门、公安机关应当通过政务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共享。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丰田坦途

回答2:

坦途在中国属于货运车辆,正常使用10年,5年延期使用。15年强制报废

回答3:

进口丰田皮卡坦途可以办理三十年报废,你知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