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深化设计后 还需要审图机构进行审图么

2024-11-22 01: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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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需要的。施工图一经审查批准,不得擅自进行修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进行涉及审查主要内容的修改时,必须重新报请原审批部门,由原审批部门委托审查机构审查后再批准实施。

二类审查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

(2)审查人员应当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10年以上所需专业勘察、设计工作经历;主持过不少于5项中型以上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相应专业的设计或者乙级以上工程勘察项目相应专业的勘察;已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审查人员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并在本审查机构注册;未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审查人员应当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近5年内未因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受到行政处罚。

(3)在本审查机构专职工作的审查人员数量:从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的,结构专业审查人员不少于3人,建筑、电气、暖通、给排水、勘察等专业审查人员各不少于2人;从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的,所需专业的审查人员不少于4人,其他必须配套的专业审查人员各不少于2人;专门从事勘察文件审查的,勘察专业审查人员不少于4人。

(4)60岁以上审查人员不超过该专业审查人员规定数的1/2。

(5)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扩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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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施工图审查

回答2:

需要。施工图一经审查批准,不得擅自进行修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进行涉及审查主要内容的修改时,必须重新报请原审批部门,由原审批部门委托审查机构审查后再批准实施。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审查机构应当对施工图审查下列内容:

(一)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二)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

(三)消防安全性;

(四)人防工程(不含人防指挥工程)防护安全性;

(五)是否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对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还应当审查是否符合绿色建筑标准;

(六)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是否按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审查的其他内容”。

扩展资料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审查机构的监督检查,主要检查下列内容:

(一)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

(二)是否超出范围从事施工图审查;

(三)是否使用不符合条件的审查人员;

(四)是否按规定的内容进行审查;

(五)是否按规定上报审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

(六)是否按规定填写审查意见告知书;

(七)是否按规定在审查合格书和施工图上签字盖章;

(八)是否建立健全审查机构内部管理制度;

(九)审查人员是否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回答3:

二次深化设计应在原设计的基础上的细化,而不能改变原设计的主要内容与参数,特别是涉及建筑面积、建筑高度、消防通道、消防设置等重要设计部分、原则部分不能改变,若改变了还需要审图机构进行审图。

回答4:

各地一般有关于“重大变更”需要补充图审的文件,里面会明确哪些修改需要重新或补充图审(你可以到审图机构咨询或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查询、索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