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根据以上规定,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你应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提出。尽管你已经被非法辞退,只要能证明符合工伤条件,你在申请认定工伤的同时,还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要求对不签订合同以及违法辞退你的行为进行处罚,并有权获得辞退补偿和工伤赔偿
1.抓住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和没有依法缴纳保险的严重违法行为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金,而且单位在你病情加重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接触劳动合同,可选择适用要求支付赔偿金;2.单位上班遭受交通事故,不知道交警部门责任认定是咋个认定的,如果具备申请工伤的条件,可自行申报工伤,不过比较麻烦,因为这种情况下单位是不会配合的。 成都劳动工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