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体系(2006)的有关规定,营业外收入不属于“收入”而属于“利得”;相应的,营业外支出不属于“费用”而属于“损失”。
题中,对于增值税退税,需要分两种情况,一是增值税出口退税,该退税退回的是纳税人已支付的进项税额,因此,增值税出口退税不属于政府补助,不计入营业外收入,更谈不上是一种收入;另外一种是先征后退(返)、即征即退的增值税退税,该退税实质上是政府对纳税人的一种补贴,属于政府补助,应当计入(或最终计入)营业外收入,但是,由于退税不是企业“日常活动”所形成的,不符合准则对于“收入”的定义,因此,是一种利得,不是收入。
是这样的.
现在新的准则是走营业外收入.
旧的准则是走补贴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