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伤残鉴定八级,

2025-04-30 12:4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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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不愿意上班,自己有权利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按《劳动合同法》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单位要支付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单位不支付,你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一般单位是不能单方面与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但是,如果你现在不上班,如果单位有规定旷工属于严重违反企业的规章制度且你本人知道,则单位可以可以单方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就是开除你。这种情况下,单位仍然要支付你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如果单位没有规定旷工属于严重违反企业的规章制度而开除你,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不仅要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还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具体计算可网上搜《劳动合同法》见第八十七条、四十七条规定)。

如果合同到期,如果是单位不再续签,你不仅可以得到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还应该得到经济补偿(见《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五)、第四十四条(一)、第四十七条规定)。

回答2:

如果不愿意上班,你可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相关工伤待遇。如过你既不书面提出解除,又拒绝公司要求你回去上班,可能存在公司按规章制度,以你没请假,超期未回公司上班为由开除你的风险。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回答3: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你处于工伤恢复期(医院开具证明)或者医疗期,公司是不能因为你补上班而开除你的,像上面那个提前三十日通知解除的说法是错误的。
还有,你要求支付就业补助金的前提是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这个时候你才能够要求公司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最重要的一点,你的工伤赔偿拿到手了么? 没有的话请尽快找公司解决,或者请律师提起劳动仲裁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等有关规定,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的病假假期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回答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回答5:

可以开除 但是开除你 也要给你 医疗和就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