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2日,国务院批复:同意撤销铜仁地区和县级铜仁市、万山特区,设立地级铜仁市,地级铜仁市设立碧江区和万山区。以原县级铜仁市(不含茶店镇、大坪乡、鱼塘乡)的行政区域为碧江区的行政区域,以原万山特区和原县级铜仁市的茶店、大坪、鱼塘3个乡镇为万山区的行政区域。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碧江区花果山中路20号。铜仁市辖江口县、石阡县、思南县、德江县、玉屏侗族自治县、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松桃苗族自治县和新设立的碧江区、万山区。
2011年11月,国务院下发国函〔20区,设立地级铜仁市。11〕131号文件,批复同意撤销铜仁地区,设立地级铜仁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