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公布,2008年开始执行,25%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6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3月1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二○○七年三月十六日
第四条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第二十八条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http://202.108.90.130/chinatax/jibenfa/jibenfa020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