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政府规范性文件属于行政法规范畴内,具有法律的强制性和普遍适用性。而你说的协议应该是指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如果与法律法规相抵触,当然无效。但依据不是楼上回答者所说的《合同法》。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法》中有详细规定,不能在适用《合同法》。
如果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可以通过3种方式解决:一是与企业进行协商;二是可以向当地政府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诉,通过调解仲裁方式解决;三是向劳动行政部门劳动监察机构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企业违法行为调查处理。用人单位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最低工资标准,一般承担三种形式的法律责任:一是补足欠付职工的工资;二是劳动行政部门视具体情况责令企业向职工支付赔偿金;三是对企业罚款,罚款所得上交国家。
应该执行政府的,因为是法律授权地方政府对最低工资标准作出规定,当事人之间的协议不能违反强制性规定。
协议约定的该条款无效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法规授权地方政府对最低工资标准作出规定,当事人之间的协议不能违反强制性规定。 约定违反的,应属无效,因此700元的标准应属无效条款,你可以政府规定主张公司支付1000元的最低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