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至人死亡。属于故意杀人罪还是敲诈勒索!

2025-03-09 08: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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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你介绍的情况,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应该构成刑法第263条规定抢劫罪。抢劫罪指的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并且符合该条规定的加重情节,即“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当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可以判处死刑。
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并不构成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威胁,是指以恶害相通告迫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即如果不按照行为人的要求处分财产,就会在将来的某个时间遭受恶害。威胁内容的种类没有限制,包括对被害人及其亲属的生命、身体自由、名誉等进行威胁,威胁行为只要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心理即可,不要求现实上使被害人产生了恐惧心量。也就是说,在通常情况下,敲诈勒索罪的犯罪构成并不包括当场使用暴力。

回答2:

我的意见是两罪并罚!敲诈勒索罪与故意伤害罪并罚,死亡的结果作为加重情节。

回答3:

二罪并罚。

回答4:

当然是敲诈勒索至人死亡。

回答5:

被害人的特殊体质不中断行为人与死亡结果的因果关系,因此行为人的敲诈行为与死亡结果具有因果关系。但是主观上行为人无法预见被害人死亡结果,也不具有主观犯罪故意或者过失,属于主观无罪过事件。并且敲诈勒索罪与死亡结果不具有类型化关系,因此行为人无需对被害人的死亡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