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颁布于1986年4月12日。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然而直到2006年3月5日,第十届全国人大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并于同年秋季开学才正式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86年4月12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86年7月1日起施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06年6月29日修订通过,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颁布于2006年6月29日,同年9月1日起施行。
1986年我国颁布和实施了第一部义务教育法
我国第一部义务教育法是1986年颁布和实施的《义务教育法》。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 这是我国第一次把免费教育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被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