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检到100块钱,别人说那100块是他的,你认为你自己有罪吗?答案是:没有.最多是不当得利!
民法上,形成不当得利,应该予以返还。如果是他人的遗忘物,数额较大,拒不返还的,可能涉嫌侵占罪。
《刑法》(2015)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可以报警。如果查证属实的话应定的是“侵占罪”。但定罪是有数额标准的,《刑法》规定数额较大的才是犯罪。而数额较大为多少,最高院规定为500到2000元,而具体要看各省人大的立法。在我国各省地方是不一样的。一般为1000元。西部贫困地区可能为500,东部发达地区可能是2000.
如果你钱包里不足上述数额,就不构成犯罪,只能以治安管理处罚法来处理,一般为罚款或拘留。
这不是刑法中的盗窃罪,这是民法上所说的不当得利的侵权行为。
可要求返还原物,补偿损失,停止侵害。
他不还,你可以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