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才到税局办了这个事,程序是这样的:
1.是外地的先由购货单位写个回票据的理由给售货单位.是本地的由销货单位写明原因;这是第一步,
2.外地单位写了证明后,销货单位带上财务章和公章到税务主管机关,由专管员与主管领导签批,到具体办事人员那里填写冲红申请表格,复印要冲红的发票交税局办事人员.全部事才算完了第二步.
3.将申请通知单拿到单位后,再开红票,将开出的红票复印交税务机关秕办单位,并将申请单与开出的发票放在同一张凭证后面附上,整个办事过程就是这样.
在《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里有具体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