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求出纳负责催帐工作,这个事情若双方在进公司时有说明,那是属于合理的。参见《劳动合同法》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在后期工作中,领导安排员工做本职工作以外的事情,在符合法律,公司规定的前提下也是合理的,因为一般公司有要求员工要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公司可以根据自身需要调整岗位的工作内容。
在以上工作任务安排时,做为公司应与员工加强沟通,若员工本身工作任务量很重,又强行将工作交给其完成,达到其变相裁员的目的,这样的安排是不合情合理的。
各个公司的岗位按排也有差别,出纳负责催帐,其实也合情理的。
至于你害怕这公司的压力及收不回款扣工资,这个你面试时要说清楚了,是否有这个压力。如果真有,你自己衡量能否承受这个压力。一般公司都是业务员负责追款的,但有的厂老总也要求财务方面派人员跟踪催收。
一般不是大型公司,没有设置往来会计的,催账工作都是出纳在做,还有往来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