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至四级是不解除劳动合同;五至十级劳动者可以选择是否解除劳动合同,选择不解除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选择解除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在工伤期间,可以享受工伤的待遇,已经解除劳动合同后的 所发生的伤害事故,工伤无义务认定工伤,所以无工伤待遇享受。
解除劳动合同后,公司需要支付您就业补偿金,社保需要支付您医疗补助金,如果不解除劳动关系,这两部分钱暂时不能拿(等到解除后发放),只能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社保发的。
1、将来解除劳动合同时,还可以主张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