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业企业年销售收入低于100万元;商业企业低于180万元的,可以不申请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另成立一个体户把收入分散一些.不知这样可行否?还是有更好的方法?
可行,
另外办法是: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后,没有进项抵扣的,可以申请税务局代开增值税发票。
3、有这种说法吗?
没有这种说法,可能有这种做法,得问你所在税务当局啊。
欲加之罪,何患无词。
《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工业企业年销售收入低于100万元;商业企业低于180万元的,可以不申请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我认为税法里面说的,要持续经营,只要你在四、五个月做无销售,就可以了.一般纳税人每个月多有销售.
你说的对,只有分散收入,不能超180万,当你能有进货增值税发票时,再申请一般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