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朋友进来帮忙一下!关于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

2025-03-11 07:37:18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回答2:

如果你的父母也有条件帮你照顾小孩,你可积极争取,鉴于你有稳定工作,如住房也没问题,判给你的可能性大些。

回答3:

根据以往的判决案例,因为现在你女儿是他的父母在带,判给对方的可能性大。因为法官会考虑到,如果更换监护人,改变环境会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你可以争取探望权。如果对方不是很坚持,经过协商,判给你也是有可能的。祝幸福!

回答4:

应该判给男方的可能性大,1、男方有住房,你没有。
2、孩子主要有男方父母带养。
你的优势就是孩子小随母亲有利于成长。
但还是男方优势大

回答5:

自己努力争取,孩子还是跟父母生活的时间长,若没有不良习惯什么的,应该会给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