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后,放车单被对方扣留

2025-04-29 17: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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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交警的处理不符合程序,肇事车辆属于你方的财产,如果对方没有通过法院起诉并申请保全程序的话,放车单让对方家属扣留是非法的。对方家属扣留放车单并以此来要挟不能提供合法证明的误工费索赔,这一点基本上涉嫌勒索。建议你方基于上述情形和对方协商,如果对方坚持不依法依程序配合索赔调解事宜的,你应该报警处理(但不是交警,交警已经处理事故完毕)。

回答2:

首先,请明确您是否投保机动车的交强险以及第三者责任保险;

第二,如果有投上诉两保险,那您就可以放心啦,告诉对方如果不想和您协商和解,如果不想尽快拿到钱,那就去法院起诉您,到时保险公司会来应诉,保险能够赔偿大部分,而你只要注意保险条款中的特别约定条款,保险不理赔的部分:医疗费中超出基本医疗保险的部分,俗称非医保部分,以及鉴定费、诉讼费等;如果同意协商和解的话,双方一起去保险核算理赔,这样您可以确定保险的理赔金额,控制风险,也可以让保险尽快支付理赔款;

第三,误工费如果超过受诉法院地的社会平均工作,一般需要提供纳税凭证或者银行的工资转账记录证据,否则,原告应当要承担举证不能之责任,公司盖章确认的工资单在超过纳税起征点后的部分也必须提供纳税凭证,否则在证据真实性上无法成立;

第四,既然交警已经给您开具放车单,说明交警在行政程序上已经同意放车,可以找交警补开一份。

回答3:

交警的责任已经完毕了,事故的认定书也出来了,接下来就是法院的事,你可以向法院提出调解,而伤者家属拿了你的放车单是非法的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