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湖南煤矿上班时腿受伤了,大约是八级伤,老板给了八万块医药费房了一辆皮卡车跑了。我那里还...

2025-04-29 02: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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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老板已经跑了。您需要找到对方 特别是对方的财产 否则 起诉没有意义。即使胜诉 ,也无法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第二百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回答2: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回答3:

有时效限制的,建议你先提起仲裁,拿到生效裁决书或判决书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