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组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以清算组名义。以清算组为原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条 公司依法清算结束并办理注销登记前,有关公司的民事诉讼,应当以公司的名义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