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学生具有哪些条件时应予以留级处理?

2024-11-29 21:19:47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留级处理:
(一)第三学期开学补考后,大一学年累计获得学分小于等于30学分的;
(二)第五学期开学补考后,大一和大二学年累计获得学分小于等于60学分的;
(三)第七学期开学补考后,大一、大二和大三学年累计获得学分小于等于90学分的;
(四)未达到本条款项规定留级条件的未完成所有教学任务的学生,因学习困难或其他特殊情况,主动申请留级的。
(五)其它应作留级处理的。

回答2:

学分不够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