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单位的角度来看确实压力很大,但是如果所有的单位都是这么想【将无法领取的单位缴纳部分砸在社保大池子里】那么社保这个大池永远都不会有水。没有大数法则,社保也就成了空谈。2.【这样公司为其缴纳社保其自身而只能领取到原本从工资中扣除的金额】扣除的个人部分金额都在社保的个人账户里面,按银行利率计息,将来如果此人无法领取社保,这个钱是可以退回来的。这里存在一个对职工的解释问题。 当然了,从眼前来看职工能支取的钱就少了一部分。但是如果职工生病的时候有医保,对职工的好处是利大于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