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欠款可能已过诉讼时效了。诉讼时效,是指民事诉讼中权利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自己的合法民事权益的法定期限。超过了诉讼时效,虽可提起诉讼,但所主张的权利则不受法律保护。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享有民事权利的人在知道自己权利受到侵害的二年之内,就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后,其民事权利将不受法律保护。
据此,除非你们有证据证明诉讼时效没有过,或者对方主动承认所欠款项,否则,很难与债权人身份参与那个公司的破产清算程序了。就是,很难要回什么钱了。每一个人都应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这是这条法律的出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