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预计负债包括递延所得税资产。预计负债的定义就完全满足负债的两个基本条件,一个是因过去事项而形成的现时义务。
另一个结算该义务时预期会有经济资源流出企业,是真正意义上的负债。尽管预计负债在金额上不确定,但可以进行合理的估计。
递延税款科目的借贷方分别核算的内容是:
借方核算(资产类):转回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税率,发生的可抵减时间性差异*税率,债务法下递延税款余额是借方时税率增加,递延税款余额是贷方时税率减少。
贷方核算(负债类):发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税率,转回的可抵减时间性差异*税率。债务法下递延税款余额是贷方时税率增加,递延税款余额是借方时税率减少。
所得税条例是不承认预提的费用的,即预计负债形成的费用并不能税前扣除,只有该费用实际发生的时候,即不再是预计负债,而是成为了现实的企业资产流出或者负债增加的时候,该费用才能税前扣除。
费用未实际发生时,所得税前是没有扣除费用的,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但是这笔费用可计入递延所得税资产
你说的没有发·票不能入费用,但是可以以管理层的经验、销售部门以往的数据经管理层审核后形成书面文件作为附件
在计提预计负债时
借:销售费用 100
贷:预计负债 100
这个销售费用100只有在实际发生时税法才允许扣除,所以导致负责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25
贷:所得税费用 25
相当于你的会计净利润因为预计负债的确认减少了75元(虽然不能抵扣所得税,但能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希望可以帮助你更好的理解
所得税费用=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这个公式表明,预计负债记入所得税费用(是个损益类科目),而没有计入“应缴税费-应交所得税”(这个科目是负债科目,就是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出来的结果)。
没有发票可以计入费用,但是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会被剔除来,会影响应缴税费的金额。
所得税费用分为当期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费用,在做应交税费-所得税测算时要加上剔除的那部分销售费用,要做纳税调增,这样的话就是应交税费-所得税要大于所得税费用的数,因为剔除的那部分销售费用你已经确认了递延所得税。打个比方,扣除递延销售费用的利润是200万,确认的递延销售费用是100万,税率是25%
作分录:借:所得税 50万
递延所得税资产 25万
贷:应交税费-所得税 75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