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事故责任是A方70% ,B方30%,双方车辆均有保险,只是定损金额不一样。
假设:
A定损30000元
B定损20000元
赔方式如下:
1.双方均有责任,先各自交强险赔偿对方2000元财产损失。
A30000-B交强赔2000元=28000元
B20000-A交强赔2000元=18000元
2.扣险交强险赔偿后:
(1)A承担B余下70%损失.承担由第三者责任险赔偿,B余下30%损失,由自己的车损险赔偿。
(2)B承担A余下30%损失.承担由第三者责任险赔偿,A余下70%损失,由自己的车损险赔偿。
A28000*30%=8400元由对方三者险赔偿,另外70%19600元用自己车损险赔偿。
B12000*70%=8400元由对方三者险赔偿,另外30%3600元用自己车损险赔偿。
交强险包含: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
一、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两家保险公司进行协商,如果达不成一致意见,那么两家保险公司可以共同委托一家司法鉴定机构对双方的车损进行鉴定。
事故损失双方低于2000 可以做互碰自赔。如果有其中一方超2000 就交叉赔付。进行交叉定损(你去对方保险公司定损,对方在你的保险公司定损)也行,在同一家定损也可以。两家保险公司查勘员沟通好就行。
可以选择同一的保险公司来定损,一般由责任大的一方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