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办理人办理护照需要携带上面所说的材料前往所在地区的公安机关中的出入境管理相关部门进行办理。
没有这个道理的!有这种可能:如果你户口是新迁的,而且时间比较短(一年以内,或半年以内)公安局是会往你以前的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发一个《协查函》的,同过对方来证明你以前是否有不良记录的,如果《协查函》回来以后证明你没有不良记录,那么这边的公安局就会给你办理护照的。这个《协查函》的往来需要一些时间,如果你遇到官僚,那么会需要半个月以上时间,你要有心理准备。如果说你落户口不到5年而不能办理,那绝对是胡说!你去和公安局理论吧!。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