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不出相关的证明材料,不合法。1 可以申请法院判令对方给出。2 可以回去硬要。
这里有,法律与道德的冲突。
她们违反婚姻自由,可以到法院告他们,前提你们两人都要同意
婚姻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在婚姻问题上所享有的充分自主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强制或干涉。 作为婚姻自由的两个方面,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共同构成婚姻自由原则的完整含义。结婚自由是建立婚姻关系的自由离婚自由是解除婚姻关系的自由;结婚自由 是实现婚姻自由的先决条件,离婚自由是结婚自由的必要补充。在结婚自由上问题上,包办强迫或干涉他人婚姻的行为是被反对的,各种轻率行为也是被反对的。结婚双方都必须要符合《婚姻法》里关于结婚的法定条件。离婚自由 离婚自由,是指夫妻有依法解除婚姻关系的自由。既然婚姻的成立和维系都应以爱情为基础,那么当双方或社会都幸事。把离婚一律看成悲剧是不适当的。与其说离婚动摇了以前存在的稳定的家庭关系,甚至加速了原来具有约束力的婚姻关系的公开解体,不如说离婚制度为那些无法共同生活的夫妻,那些因为无法解除名存实亡的婚姻、而遭受痛苦的人们提供了救济的办法。对于已经死亡的婚姻,离婚无疑是一个很好的方法,也有利于维护双方的权利。
婚姻自由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可见,婚姻自由是由法律所规定并受法律所保护的一种权利。任何人,包括当事人父母,都不得侵犯这种权利;否则就是违法行为。使用暴力,构成犯罪的,要依照《刑法》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予以制裁。遵守法律 婚姻自由和公民的其他任何权利一样,不是绝对自由,而是相对自由。行使婚姻自由权,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了结婚的条件与程序、离婚的条件与程序,这些规定划清了婚姻问题上合法与违法的界限。凡符合法律规定,即为合法行为,受法律保护;不符合法律规定,即为违法行为,不受法理保护。因此,婚姻自由的权利,既不允许任何人侵犯,也不允许当事人滥用
这是婚姻自由问题。在法律上,也是保护婚姻自由的,例如刑法上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只是,像这种事情,未涉及到暴力问题的话,属于民间矛盾,法律不宜做过多的干涉。这属于法律外的空白地带,只要没有出现伤亡事件,法律均是没有约束力的,而只能由男方通过自身努力以取得女方父母的赞同。爱情还是看两个人了,共同努力吧。知道,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但是还是加油吧!
所以,目前两条路:1.起诉 起诉的话,也是可以试一试的。但是在中国,执行的情况很少,我几乎没有见到过。2.努力协商,这个从你的情况来看,确实很难,但是对方一直拖着也不是法子,两人一心,其利断金!一定要共同努力去突破!
船到桥头自然直,希望你可以顺利解决!
你好
1.建议直接去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
2.然后直接去民政局办理登记。
婚姻自由,可以到法院起诉女方的父母。
可以到法院起诉,以干涉婚姻自由的名义。
但还是冷静想一下吧,幸福不是强迫可以剥夺的,但同样也不是勉强可以得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