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动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现有的或将有的全部财产或者部分财产为标的设定抵押的一种担保制度。浮动抵押与传统的固定抵押相比,有以下两个特征: 第一,浮动抵押设定后,抵押的财产不断发生变化,直到约定或者法定的事由发生,抵押财产才确定。 第二,浮动抵押期间,抵押人处分抵押财产不必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权人对抵押财产无追及的权利,只能就约定或者法定事由发生后确定的财产优先受偿。 《担保法》没有规定浮动抵押制度,为拓展企业的融资能力,促进企业正常经营和经济发展,《物权法》第181条确立了动产浮动抵押,规定:“经当事人书面协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实现抵押权时的动产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