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1年1月26日,第一次鸦片战争后,英国强占香港岛。1842年8月29日:清政府与英国签订不平等的《南京条约》,割让香港岛给英国。1860年10月24日,中英签订不平等的《北京条约》,割让九龙半岛界限街以南地区给英国。1898年6月9日,英国强迫清政府签订《展拓香港界址条例》,租借九龙半岛界限街以北地区及附近262个岛屿,租期99年(至1997年6月30日结束)。 1997年收回,就是按照这个为大致依据的。
因为《北京条约》,1898年6月9日割让九龙半岛界限街以南地区给英国,刚好到1997年是99年,所以才1997年与香港岛一并收回!香港岛其实被英国占领了155年!
国力问题
最后租借的一块地好像是97年到期
84年以前没精力(经济、政治、外交)管香港,其实也就是排不上号。
1842年《南京条约》:"香港岛"割让英国,自此香港正式成为英国殖民地。
1860年《北京条约》:
"九龙半岛"界限街以南部份纳入香港殖民地,交由英国管治。
《展拓香港界址专条》:从1898年7月1日起租借九龙半岛界限街以北、深圳河以南的地方及附近二百多个离岛,为期99年。值得留意的是,在清朝政府力争之下,九龙寨城的管治权并没有交给英国。
中国政府利用《展拓香港界址专条》到1997年6月30日的租借期满,收回整个香港(当然包含"九龙半岛"和"新界",即《展拓香港界址专条》内的租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