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办理公司章程盖章需要什么材料?

2025-03-23 12:4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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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依据我国公司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违约金 。
(1)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2)公司的经营范围;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5)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6)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7)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8)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9)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10)公司的解散事由和清算办法等。学习房地产。
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应当记载的事项包括:
(1)公司名称和住所;
(2)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设立方式;
(4)公司股份总数;
(6)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7)董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
(8)公司法定代表人;
(9)监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
(10)公司利润分配办法;
(11)公司的解散事由和清算办法;
(12)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调查,审查,核查,资料你说的问题很模糊,首先没的章程到工商局盖章这个说法,这是肯定的,但是如果你的公司章程变更了,没有牵涉到营业执照登记事项的变更的话(比如:股东变更,议事规则变更等),应该在股东会召开确定变更公司章程后到营业执照核准的工商局办理备案,如果牵涉到登记事项变更的话,还要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问题不清,还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