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应激是有机体在某种环境刺激作用下由于客观要求和应付能力不平衡所产生的一种适应环境的紧张反应状态。
一个人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中生活,总会有各种各样的情境变化或刺激对人施以影响,作用刺激被人感知到或作为信息被人接收,一定会引进主观的评价,同时产生一系列相应的心理生理的变化。通过信息加工过程,就对刺激作出相应的反应。如果刺激需要人作出较大的努力才能进行适应性反应,或这种反应超出了人所能承受的适应能力,就会引进机体心理、生理平衡的失调即紧张反应状态的出现。
应激引起的生理反应:Cannon从动物在紧急事例面前表现出的“搏斗或逃跑”(fightofflight)反应中发现,这种机制涉及同化(副交感,胆碱能)功能的抑制和异化(交感、肾上腺能)功能的激活。这两个过程的结合保证了动物在遭遇紧急情况时能量的需要,从而提出了交感-肾上腺髓质系统在应付剧变时“移缓济急”的生理原则,与此有关的各种内脏及躯体活动变化都遵循这一原则。
Seyle的一般适应综合征学说则偏重于垂体-肾上腺皮质轴的作用。心理应激的神经、内分泌后果是因人而异的(与所处情境、社会角色、群体中的地位相关),因害怕丧失控是产生的“战斗-逃跑”的起动与杏仁核有关;而受至与群体隔离或行动受挫而致抑郁时,可能与海马及肾上腺皮质机能有关。
扩展资料:
生理性应激反应及其恢复过程称为生理应激,它包括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对刺激产生直接反应及代偿反应,比如运动中呼吸加快,血压升高等等;
第二阶段是对刺激部分出现全适应,如身体适应了训练,细胞活动加强,抵抗力增强;
第三阶段是刺激停止后的恢复过程,应激反应逐渐消失,体内环境恢复到刺激前的情况(由于适应机制的存在,这时体内环境可能有所改善)。运动训练的目的就在于使运动员对增大的负荷产生适应,应激反应可视为训练过程的一种生理学机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激反应
应激反应是指生物对不良环境因素刺激的耐受达到或接近极限值时所表现的异常状态,而并非一种疾病,偏离鲍正常生活范围的不良刺激因素就是应激源。应激鲍表现行为异常,如厌食、反常的昼出、上爬、生长停顿、对疾病抵抗力下降乃至死亡等。在养殖的日常管理中,重视观察鲍的异常行为,并及时采取措施加以化解和防止,是养殖成功的重要保证。
心理应激是有机体在某种环境刺激作用下由于客观要求和应付能力不平衡所产生的一种适应环境的紧张反应状态。
一个人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中生活,总会有各种各样的情境变化或刺激对人施以影响,作用刺激被人感知到或作为信息被人接收,一定会引进主观的评价,同时产生一系列相应的心理生理的变化。通过信息加工过程,就对刺激作出相应的反应。如果刺激需要人作出较大的努力才能进行适应性反应,或这种反应超出了人所能承受的适应能力,就会引进机体心理、生理平衡的失调即紧张反应状态的出现。心理应激的产生可提高人的警学水平,应付各种环境变化的挑战。但长时间的应激状态则会对损害人的心身健康。
创伤后应激障碍
临床特征:
PTSD的核心症状有三组,即:闯入性症状、回避症状和激惹性增高症状。但是,儿童与成人的临床表现不完全相同,且年龄愈大,重现创伤体验和易激惹症状也越明显。成人大多主诉与创伤有关的恶梦、梦魇;儿童因为大脑语言表达、词汇等功能发育尚不成熟的限制常常描述不清恶梦的内容,时常从恶梦中惊醒、在梦中尖叫,也可主诉头痛、胃肠不适等躯体症状。值得注意的是,PTSD会阻碍儿童日后独立性和自主性等健康心理的发展。
导致产生PTSD的事件,是发生在一个人经历或目睹威胁生命的事件。这类事件包括战争、地震、严重灾害、严重事故、被强暴、受酷刑、被抢劫等。几乎所有经这类事件的人都会感到巨大的痛苦,常引起个体极度恐惧、害怕、无助感。这类事件称为创伤性事件。
PTSD表现有明显的生理和心理症状,它的复杂性表现在常与相关的精神失调合并发展,如抑郁、药物滥用、记忆和认知问题,以及其他的生理和精神健康问题。这类失调也会伴随损害个人在社交及家庭生活中发挥作用的能力,包括职业不稳定性,婚姻问题和离异,家庭失调,和子女教养的困难。
PTSD可以共病焦虑、抑郁、物质依赖等多种精神疾患,也可以共病高血压、支气管哮喘等躯体疾病。简而言之,PTSD会给个人、家庭、社会带来沉重的心理、生理和经济等方面的负担。
诊断标准如下:
1、主要表现
(1)反复发生闯入性的创伤性体验重现(病理性重现)、梦境,或因面临与刺激相似或有关的境遇,而感到痛苦和不由自主地反复回想;
(2)持续的警觉性增高;
(3)持续的回避;
(4)对创伤性经历的选择性遗忘;
(5)对未来失去信心。少数病人可有人格改变或有神经症病史等附加因素,从而降低了对应激源的应对能力或加重疾病过程。精神障碍延迟发生,在遭受创伤后数日甚至数月后才出现,病程可长达数年。
2、症状标准
(1)遭受对每个人来说都是异乎寻常的创伤性事件或处境(如天灾人祸);
(2)反复重现创伤性体验(病理性重现),并至少有下列1项:① 不由自主地回想受打击的经历;② 反复出现有创伤性内容的恶梦;③ 反复发生错觉、幻觉;④ 反复发生触景生情的精神痛苦,如目睹死者遗物、旧地重游,或周年日等情况下会感到异常痛苦和产生明显的生理反应,如心悸、出汗、面色苍白等;
(3)持续的警觉性增高,至少有下列1项:①入睡困难或睡眠不深;②易激惹;③集中注意困难;④过分地担惊受怕;
(4)对与刺激相似或有关的情境的回避,至少有下列2项:①极力不想有关创伤性经历的人与事;②避免参加能引起痛苦回忆的活动,或避免到会引起痛苦回忆的地方;③不愿与人交往、对亲人变得冷淡;④兴趣爱好范围变窄,但对与创伤经历无关的某些活动仍有兴趣;⑤选择性遗忘;⑥对未来失去希望和信心。
3、严重标准:社会功能受损。
4、病程标准:精神障碍延迟发生(即在遭受创伤后数日至数月后,罕见延迟半年以上才发生),符合症状标准至少已1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