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被保险人生存至22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按基本保额的30%给付立业保险金3万元。
中国人寿少儿两全保险可获得如下利益:
(1)立业保险金:若被保险人生存至22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按基本保额的30%给付立业保险金3万元。
(2)成才保险金:若被保险人生存至18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按基本保额的30%给付成才保险金3万元。
(3)安家保险金:若被保险人生存至25周岁的生存对应日,按基本保额的40%给付安家保险金4万元,合同终止。
(4)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生效对应日前身故,公司无息返还所交保费的1.5倍,合同终止;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生效对应日后身故,公司一次性给付其尚未领取的生存保险金,合同终止。
(5)豁免保险费:投保人在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的生效对应日以前身故而被保险人生存,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
扩展资料:
复星保德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因“复星保德信小福星少儿两全保险(万能型)”产品违规被保监会处罚,保监会要求其立即停止使用该产品,并禁止公司三个月内申报新产品。
保监会经核查发现,该万能型产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该产品设有两个个人子账户,且最低保证利率不同,违反了《万能保险精算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二是该产品各子账户之间可进行账户价值转换,产品最低保证利率不确定,违反了《万能保险精算规定》第四条的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人寿英才少儿两全保险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复星系”保险公司因产品违规被罚 三个月禁止申报新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