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自己开翻车,造成乘坐人1人死亡,驾驶员受伤,这种情况,驾驶员是不是需要负刑事责任

2025-02-25 04: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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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看司机有没有违反交通法规,没有就不会被追究刑责。
最简单的,看司机现在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没有,如果有,可能被追刑责,如果没有就不会。

回答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0年11月1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3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0年11月21日起施行。该解释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按照你说的情况,驾驶员涉嫌交通肇事罪,可能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则拘役。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到六个月。但是,如果有其他情节,如构成自首、立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另外,悔罪表现好,主动向受害者家属赔偿,征得其原谅等,可以作为酌定减轻处罚情节。
再者,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这样,如果没有特别恶劣情节的,也可能判处缓刑,即无需在监狱、看守所等场所执行,仍可以继续生活工作,只是行为受到一定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