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应如何分担民事赔偿责任?

2025-04-25 13:4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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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责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回答2:

朋友,你所说的在摩托车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如何担责的问题,还是应该与其他的交通事故一样,按照事故处理程序的相关规定来进行处理。
首先是在事故后立即报警是必不可少的,再由交警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后,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书,对事故的双方如何担责作出认定,并由此而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如果说,摩托车与汽车之间,或者是摩托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了交通事故在责任认定上有一定的难度的话,在都是在同为弱势群体的摩托车骑乘者之间发生生的事故,可能就只能再参照一下双方车辆的投保状况了。要是一方有保险的话,在同责的情况下,对有保险方会多定一点责任的。这也是交警同志便于日后善后工作的处理,也能够让保险在此时表现出更突出的规避风险的能力了。

回答3:

看程度划分了,首先未按照安全行驶条理的处理,比如超载 不打转向灯,超速,未年检 不带安全帽 等等等,你们都超速了,这点你们平摊,安全帽,对方乘客未带驾驶者需负责,车辆加装遮阳伞,机动车改装条理明确指未经允许不可进行任何性能或影响行驶安全的改装,遮阳伞就算后者,所以,在量刑的时候,就算是你撞上的他,你也是次责,最多平摊 所以不需要担心,但是一旦对方死亡,这个性质就不一样了,虽然他们有过,但是法律对死去的人还是“从宽”的,这也是法律人性的一面,可以会让你所有赔偿

回答4:

可以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