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位于陕西省中部,隶属于西安市,在西安市境东南部,总面积1977平方千米,总人口51.4万人(2010年),主要为汉族。
蓝田县
辖22个镇:蓝关镇、洩湖镇、华胥镇、前卫镇、汤峪镇、焦岱镇、玉山镇、三里镇、普化镇、葛牌镇、辋川镇、蓝桥镇、玉川镇、灞源镇、孟村镇、安村镇、史家寨镇、小寨镇、三官庙镇、金山镇、九间房镇、厚镇。县政府驻蓝关镇,距西安市区25千米。
南部和东部是秦岭山地,海拔800~2000米,最高峰王顺山海拔2311米。河流有辋、灞、焦、汤、青河汇入渭河。属暖温带大陆性气候,年均气温13.1℃,年降水量720毫米。G40高速、312国道和107、101省道过境。名胜古迹有蓝田猿人遗址,燕国义士荆轲墓,汉代才女蔡文姬墓,隋唐水陆庵、竹窥寺,唐诗人王维辋川别墅故居,王顺山风景旅游区,辋川溶洞,白鹿塬风景区,汤峪温泉风景区,以“秦关古道”为特点的商山栈道,葛牌古镇红色根据地。
《历史》:远古蓝田猿人活动地区。中华始祖华胥氏故乡,传为女娲故里,中华文明发祥地。秦置县,以地产美玉(次等美玉叫蓝)故名。北魏并入霸城县,后复设蓝田县。北周升为郡后又置蓝田县,袭至今。
1964年在蓝田县东20公里的公王岭,发掘出猿人头盖骨后,经考古专家测定:距今约在115万年左右,蓝田地区活动着有亚热带特征的“蓝田猿人”,他们过着原始群居生活,狩猎和采集维持生存。据史载:唐尧:(前50~40世纪)即马家窑文化到龙山文化期,传说尧被推为各部落的共主。《竹书纪年》载蓝田当时属雍州,是传说中的三皇故居。
夏:(约前21世纪~前16世纪)隶雍州属有扈氏。
商:(约前16世纪~前11世纪)蓝田仍隶雍州,属古丰国。
蓝田县发展
预计2011年,全县生产总值达到89亿元,是2006年的2.7倍,年均增长13.3%;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12亿元,是2006年的3.9倍,年均增长31.6%;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完成76.5亿元,是2006年的4倍,年均增长32.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达到14.3亿元,是2006年的3.8倍,年均增长30.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36亿元,是2006年的2.3倍,年均增长17.9%;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6550元,比2006年净增3887元;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达到17450元,年均增长19.7%
周:(约前11世纪~前771年)属畿内,当时蓝田称“弭”。大寨乡寺坡一带出土的“弭侯簋、弭侯”等文物证明:战国时期(前475~前211),蓝田属秦,周安王二十三年(秦献公六年,前379)置蓝田县,距今已2368余年,治于今县城西,荆峪沟右岸(具体城址无考)。秦庄襄王元年(前249),吕不韦为丞相,封文信侯,食蓝田等十二[2]县。
秦(前221~207),属内史。
西汉(前206~前25)高祖元年(前206)蓝田属渭南郡,九年(前198)属内史。文帝刘恒三年(前177)有霸陵县地,七年(前173)有南陵县地,汉武帝建元六年(前135)蓝田为右内史直辖,汉武帝太初元年(前104)属京兆郡。
东汉(25~220):蓝田归京兆郡管辖(26年京兆归雍州,39年属司隶,213年又属雍州)。
曹魏(220~265):中央之下设司隶,再下辖秦国、京兆国、京兆郡等,魏文帝黄初二年(221),蓝田先后属秦国和京兆国,正始五年(244)属京兆郡。
晋(265~420):280年蓝田属京兆郡,更上隶雍州。
前赵:光初二年(319)设司隶,下设京兆郡蓝田隶之。
后赵:太和二年(329)年设雍州辖京兆郡,蓝田属京兆郡。
前秦:皇始元年(351)设司隶,下辖京兆郡,蓝田隶之。
后秦:蓝田隶属因之。
东晋义熙十三年(417):改司隶设雍州,辖京兆郡。蓝田属京兆郡。
北魏:始光元年(424),北魏势力始达蓝田,设京兆郡(下辖蓝田县)。初蓝田县有杜陵县地,太武帝神鹿三年(430),京兆郡上设雍州。蓝田属京兆郡所辖。北魏太平真君七年(446),并蓝田县入灞城县。魏太和十一年(487)又设蓝田,并有灞城县和山北县地,灞城县取代蓝田为时共41年之久(446~487)。
西魏时(535~556)设雍州,下辖蓝田山北二县。
北周:天王元年(557)置蓝田郡,下辖蓝田、玉山、白鹿三县。北周建德二年(573)废玉山、白鹿二县,辖地入蓝田县,移治峣柳城,隶京兆郡。
隋:开皇九年(589)设雍州辖蓝田(589~607)。大业三年(607)设司隶辖京兆郡,蓝田隶之。
唐(618~907):设雍州辖蓝田(畿县)。唐武德二年(619),分蓝田县为白鹿、蓝田二县。翌年改白鹿县为宁民县,又增设玉山县,统归雍州所领。贞观元年(627)废玉山、宁民二县,辖地入蓝田隶关内道之京兆郡。690年隶京道之雍州。开元元年(713),蓝田属京道下之京兆府。
五代(梁、唐、晋、汉、周):设雍州。其中后梁开平年间(907~911)蓝田属雍州之大安府中。
宋:至道三年(997),改关西道为陕西路,下设京兆府,蓝田属京兆府。熙宁五年(1068)蓝田隶永兴军路,大观元年(1107)隶永兴军路下之大都督府。
金:皇统二年(1142)蓝田属京兆府路,京兆总管府。
元:至元二年(1265)蓝田隶于陕西四川行省,七年(1270)属四川陕西行中书省。二十三年(1286)属西安路。二十四年(1287)属陕西四川行中书省。皇庆元年(1312),属奉元路。
明:洪武二年(1369),蓝田属西安府。
清:顺治元年(1644),蓝田属陕西布政司西安府,乾隆四十八年(1783),分蓝田南境为孝义川,设抚民同知,为时不久又归蓝田,其后再无变易。
民国:蓝田归关中道西安府管辖,抗日战争开始后,全国分若干战区,蓝田先归商州专区,继属咸阳专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后:蓝田隶属五易,1950年属渭南专区;1956年归省人委直接领导;1959年划归西安市;1961年重归渭南专区;1983年再次划归西安市至今未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