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交承运人(FCA)与装运港交货(FOB)比较,
相似之处:两术语均属装运合同;都是凭单交货,属于象征性交货术语;买卖双方责任划分的基本原则相同,FOB与FCA的费用和风险同时转移。
区别之处:
1、适用的运输方式不同:FOB适用于水运,FCA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
2、交货和风险转移的地点不同: FOB风险转移点在货装到船上,FCA风险转移点在卖方所在处所承运人提供接货运输工具上或其他地点卖方送货工具上.
3、装卸费用负担不同: FOB项下的装卸费另行约定,FCA承运人管装管卸(运费已包括)
4、运输单据不同: FOB项下的单据是已装船清洁提单,FCA项下的单据是可转让提单、海运单、内河运单、铁路运单、公路运单、航空运单、多式运输单据.
1.FCA(货交承运人)可以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单独使用的情况),也可以适用于多种运输方式同时使用的情况;FOB(……指定装运港船上交货)只适用海运和内河运输。
2.交货义务:使用FCA(货交承运人)术语时,“当装载于卖方的运输工具上的货物已达到卸货条件,且处于承运人或买方指定的其他人的处置之下时的任何其他情况”,即可认定卖方完成交货义务;FOB(……指定装运港船上交货)不适用于货物在装船前移交给承运人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