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不违法,但是只是赃物而购买就属于与违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与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相关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行为人实施本解释第一条、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行为,涉及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关键要看,行为人主观上属于“明知”:
(一)没有合法有效的来历凭证;
(二)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有明显更改痕迹,没有合法证明的。
你好!我不是律师,我是坐牢出来还不到4个月的人对刑事上的一 些事情还是有点知道.我见过像你描述的事情.我了解还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不过可以从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