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求助:购房合同上写的是6月30日前交房,没有通知我,超出交房时间算谁的责任?

2025-04-29 22:4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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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这个应当是对方的责任。
在这个购房合同中,你的义务是给钱。他的义务是交房。
因此,没有按时给钱是你的问题,没有按时交房是他的问题。

至于通知与否,这些都是细节方面的内部约定,他不联系你,你不会联系他么?对方已经说登报通知,或者短信通知了。但是你还没去领房。那这样行为只能定性为,因为你的原因导致他迟延交房,他可以不负违约责任。但是并不需要你负违约责任。因为你根本就没有违约,你按时给钱了违什么约嘛。。
所以你打电话联系对方交房就行了,没有什么对于你的违约责任的。

回答2:

这个在一两个月里发生的都应该不太会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