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拘留十五天的人可以参加村长选举吗?

2025-03-13 22:45:01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治安拘留十五天的人是可以参加村长选举的,只要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都是可以竞选村长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组织法》第十三条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扩展资料:

198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对公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问题作出了进一步明确的规定。主要内容是:

1、是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行使选举权利。精神病患者本身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由于其患病失去了行为能力,丧失了行使政治权利的能力,因此,经选举委员会确认确实无法行使选举权利后,暂不行使其选举权利。

2、是因反革命案(现为“危害国家安全罪”)或者其他严重刑事犯罪案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人,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在被羁押期间停止行使选举权利。

3、是下列人员准予行使选举权利,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没有决定停止行使选举权利的;正在取保候审或者被监视居住的;正在被劳动教养的;正在受拘留处罚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组织法

参考资料: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参考资料:人民网-选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能随意解读

回答2:

  受过行政拘留的,不限制参选村委会成员。我国农村实行高度自治,村民有权利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自己的‘当家人’。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三条 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一)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
  (二)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
  (三)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
  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回答3:

可以参加选举,不过肯定受影响。

回答4:

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