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时工作制是不是随着劳动合同而终止。如果我合同到期后,是不是就意味着不定时工作制也就到期了呢。

那我如果续签合同是不是就能取消不定时工作制了呢?
2025-02-26 10: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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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是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根据上面两条规定,如果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续订劳动合同,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愿意续订,但劳动者不愿意续订劳动合同,没有经济补偿金。

回答2:

1,合同终止,合同对双方就不再具有约束力,2,如果续签合同时,仅对合同期限延续而没有变更其他条款的话,那原合同内容继续有效。双方可以协商变更合同内容。如变不定时工作制为标准工时制。否则,依合同履行。

回答3:

不定时工作制是企业实行的特殊工时制度,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企业需要向相关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待劳动部门对申请的岗位进行调查,批复同意后才可公示实施,在批准的时效内,都是有效的,一般最长为一年,一年后需重新申请。
特殊工时制度与你签订的劳动合同其实没有关系,劳动合同里面的不定时工作制没有经历法律程序,严格来说是不合法的。

回答4:

不定时工作制是公司每年申请的。如果你合同到期后又续签了,而不定时工作制的时间没结束,我个人认为不定时工作制还有效哦。

回答5:

http://baike.baidu.com/view/541065.htm

看看这个。

你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向你出示劳动部门的审批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