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票过期,想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0号,请高人详述下具体流程和办成大概所需时间

2025-03-04 16:23:55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其实具体流程还是要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去问一下,因为没有谁比他们更清楚。
如果麻烦的话,或者你可以试着申请开具红字发票,然后再开具相应的蓝字发票,至于申请开具红字发票的理由(主管税务机关认可的)是可以说清楚的。不知是否对你有帮助。

回答2: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规定:(三)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对贵公司这种情况没有进行认证的是否可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明文规定,我们理解主管税务机关不能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销售方也不能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因此,按国税发[2006]156号文的规定,即使是购入固定资产等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的增值税发票也要经过认证,否则以后发生销售退回将不能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已经过期,没办法。

回答3:

开具红字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