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流源、电压源是为了简化电路分析而定义的理想电源,他们的输出性质不会随着外电路的参数变化而改变,在电路中串联或并联就必须遵守定义的性质,不与定义矛盾。
一。电流源不能串联;电压源不能并联。
如6A电流源与12A电流源同方向串联,根据电流源的性质,6A电流源维持电流是6A,12A电流源维持电流是12A,那么,电流是6A还是12A?二者矛盾,不允许。
二。电流源并联,合并为一个电流源,电流等于各个电流源的代数和,即与参考方向相同的取正值,反之取负值。
三。电压源串联,合并为一个电压源,电压等于各个电压源的代数和,即与参考方向相同的取正值,反之取负值。
四。电压源与电流源并联,电流源无意义,视为开路。因为电压源可以提供无穷大的电流,多并联一个电流源无意义。
五。电压源与电流源串联,电压源无意义,视为短路。因为电流源可以提供无穷大的电压,多串联一个无意义。
六。电压源与电流源的性质与外电路参数无关,接入任意负载不会改变其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