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右手无名指末节缺有半个指甲,骨头掉了一点,指甲可能会长但相比还是短了点,算伤残吗

2025-04-04 16:3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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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职工工伤致右手无名指末节缺半个指甲和少许骨头,不构成伤残等级。
  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最低等级“5.10十级”“对手指伤残的定义是:”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职工工伤致右手无名指末节缺半个指甲和少许骨头,尚不构成伤残等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GB/T16180-2014
  5.10十级
  5.10.1定级原则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10.2十级条款系列
  凡符合5.10.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十级。
  5)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回答2:

这个你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