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问朋友借了六万五,借条上写明三个月还款,还付了三个月的利息,

2025-02-27 22:5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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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第一、约定了还款日期,你爸爸履行了支付利息的义务,可以拒绝在约定的还款日前还款。

第二、借款利息一般是在借款期限届满时或者合同履行期间按照约定分批偿付给贷款人。不能预先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如果借六万五的时候就扣除了利息,视为本金为实际交付的金额。
第三、民间借贷年利率不超过百分之二十四的部分受法律保护;在百分之二十四到百分之三十六的部分,债务人愿意支付的,法律不禁止;超过百分之三十六的部分,法律不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