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血者的以下权利受法律保护 1.凡无偿献血者有受表彰和奖励的权利。 献血量的计算:全血二百毫升按一次,四百毫升按两次计算。成份血每一个机采单位按肆次计算。州迟 金奖 :无偿献血40次。 银奖:无偿献血30次。 铜奖:无偿献血20次。 2.献血者人格不受侮辱,有保护个人隐私的权力。 3.献血者参加献血可享受免费体检、血液检查的特遇。4.根据江苏省公民临床用血及互助保证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免交用血互助保证金,并且自己或本人直系亲属用血可以免费用血。《无偿献血证》的用途 《无偿献血证》既是献血者的荣誉证书,也是献血次数和献血数量的记录证明。《无偿献血证》还是无偿献血者和献血者配偶、父母、子女用血时免费用血互助保证金和用血后报销血液成本费的凭证之一。因此,可以说一份《无偿献血证》就是歼余一份保险单。所以请妥善报关好您的献血证。为保证无偿氏迹滚献血证编号的唯一性,请在每次献血时携带好您的无偿献血证。 无偿献血者用血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及《江苏省献血条例》的规定,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享有如下用血权利: 无偿献血的公民,本人有享受免费用血的权利。无偿献血者(不包括自身储血)累计献血量在800毫升以下的,按献血量的 三倍免费用血;累计献血量在800毫升(含800毫升)以上的, 终身免费用血。 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指父母、子女)需要临床用血的,可以按献血者实际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 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需要临床用血的,应先向医疗机构交纳临床用血所需费用,然后凭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发票、《无偿献血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明到市献血办公室(张家港市杨舍镇暨阳东路161号,外国语学校西侧),按上述规定 报销用血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