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付行在信用证的流程中起一个“中介作用”,卖方(受益人)发运后,准备好单证就可以向议付行交单议付款项,而议付行需先向受益人垫付款项,然后议付行持单证向开证行索取该笔款项,开证行付款,则支付流程完成。开证行拒付款项,则议付行可以凭追索权回头向受益人要回已垫付的款项。这是信用证操作流程的特点,议付行并不是付款人,只是垫付款项,所以应该拿回该笔款项,很公平。